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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Principle

反证法

施工中 · 内容逐步修订

Proof by contradiction · Reductio ad absurdum

假设目标命题为假并推出矛盾,从而证明目标。

形式陈述 ​

在经典命题逻辑中,要从已知前提 H 证明 P,可临时加入否定 ¬P,再推出矛盾 ⊥。矛盾可以明确写成某个命题 Q 与其否定 ¬Q 同时成立。这里 ⊥ 是“假”的符号,表示已得到不可能同时满足的要求,并非一个尚未求出的未知命题。若目标本身为 A⇒B,它的否定是 A∧¬B,所以反证时必须同时保留 A 和 ¬B。

从“¬P 会导致矛盾”首先得到 ¬¬P;经典逻辑再允许双重否定消去,得到 P。若所采用的逻辑不接受这一步,就不能一般地从 ¬¬P 跳到 P。不过,要证明否定命题 ¬Q,假设 Q 并导出矛盾,是直觉主义逻辑也认可的否定引入规则。

直觉

反证法把“目标失败”作为一次临时假设,追查它会迫使哪些事情发生。若最后既要求某个数为奇数又要求它为偶数,或者同时要求一个元素属于且不属于同一集合,临时假设便无法成立。

“结果很奇怪”不等于矛盾。每个中间事实都必须由允许的前提得出,并且最终冲突应写清楚。若真正造成冲突的是偷偷加入的另一个错误假设,就没有理由仅撤销 ¬P。如果原前提 H 本身不一致,形式上任何结论都可推出,也不再提供有内容的数学保证。

例子与边界

平方根的无理性 ​

假设 2 是有理数,则可写为 p/q,其中 p,q 是互素整数且 q>0。平方并乘以 q2 得

p2=2q2.

于是 p2 为偶数。此处需要一个小引理:若整数 m=2k+1 为奇数,则 m2=2(2k2+2k)+1 仍为奇数;因此平方偶的整数不可能为奇数,只能为偶数。应用到 p,写 p=2r。代回得到 4r2=2q2,即 q2=2r2,故 q 也为偶数。

这样 2 同时整除 p,q,与二者互素矛盾。开头的“互素”不是装饰:任意分数的分子分母同时为偶数并不矛盾,例如 2/4;必须先把表示约分到既约形式。

素数不能列成有限全表 ​

假设全部素数恰为 p1,…,pk,令 N=p1⋯pk+1。因 N>1,取它大于 1 的最小正因子 q;候选至少有 N,所以能取到。如果 q 为合数,它又有介于 1 和 q 之间的因子,该因子也整除 N,违反最小性。因此 q 是素数。这一步只需素因子的存在,并不需要素数分解的唯一性。

每个 pi 都整除前面的乘积,却不能整除 N,否则还会整除两者之差 1。

因此 q 是一个不在列表中的素数,与“列表包含全部素数”冲突。证明不要求 N 自己是素数;例如 2⋅3⋅5⋅7⋅11⋅13+1=30031=59⋅509,合数仍足以带来新的素因子。

否定量词时也要准确。要反证 ∀xP(x),应假设存在一个使 P 失败的 x;要反证 ∃xP(x),才是假设所有 x 都失败。把这两种否定弄反,会从一开始改变证明任务。

推论与应用

无理性、无穷性、唯一性、不可数性和不可判定性的论证,都可能借助反证法暴露无法直接构造的限制。唯一性证明尤其常先假设有两个不同候选,再利用它们满足的共同性质推出相等。

逆否证明则把 P⇒Q 改成 ¬Q⇒¬P,直接证明另一个蕴含,不必以 ⊥ 作终点。选择写法时应让真正使用的前提和关键冲突最清楚,而不是仅凭“间接证明”这个名称混用结构。

参考资料
  • Richard Hammack, Book of Proof, 第三版,2018,§§6.1–6.3,分别讨论一般反证、条件命题反证和方法组合,印刷页138–142。作者公开PDF。
  • P. D. Magnus、Tim Button、Robert Trueman、Richard Zach,forall x: Calgary,Fall 2025 在线版,Chapter 17 “Basic rules for TFL”;条件引入、否定与分支假设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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