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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迫关系

Forcing relation · Forcing predicate

在基模型内部递归定义某个条件必然使名字公式在泛型扩张中成立的关系。

条目类型
定义

形式陈述

M 是传递模型,P=(P,)M,并以 pq 表示 p 更强。对条件 p力迫名 τ1,,τnM 与公式 φ,记

pPMφ(τ1,,τn),

读作“p 力迫 φ”。这个关系不是先枚举所有泛型扩张再定义,而是在 M 中同时按名字秩与公式复杂度递归。

一组标准原子条款可写成:

pτσqp rq (ρ,s)σ(rsrτ=ρ),pτ=σ[(ρ,s)τ qp,s rq (rρσ)][(ρ,s)σ qp,s rq (rρτ)].

两个原子关系相互递归,但每次进入名字中的子名,联合秩严格下降。逻辑条款包括

p(φψ)pφ 且 pψ,p¬φ不存在 qp 使 qφ,pxφ(x)对每个 P-名 τ,pφ(τ).

其余联结词和存在量词由经典逻辑定义。递归立即给出单调性:若 pφqp,则 qφ

直觉

pφ 表示 p 已经携带足够信息,使任何继续尊重 p 的泛型选择最终都令 φ 成立。原子成员条款要求:无论怎样先加强 p,仍能进一步找到一个被 σ 的条件激活的子名,并迫使它与 τ 相等。这里的“处处还能到达”正是稠密性被写进递归的形式。

否定条款最能体现“必然”:p 迫使 ¬φ,不是因为 p 暂时没有证明 φ,而是因为 p 以下根本没有任何条件还能迫使 φ。因此不知道与知道否定之间存在真实间隙。

例子与边界

在 Cohen 力迫中,设 c˙ 是泛型实数名。若条件 p 已定义 p(n)=1,则

pnˇc˙;

p(n)=0,则 pnˇc˙。若 ndom(p),则分别把 n 延伸为 10 得到两个不相容加强,所以 p 两个方向都不迫使。决定第 n 位的条件却形成稠密集,泛型滤子最终必经过其中一边。

这个例子区分三句话:

pφ,p¬φ,qp (qφ).

第一句只说当前条件尚未锁定 φ,不蕴含第二句;若第三句成立,第二句反而不可能成立。把“未力迫”直接读成“力迫否定”会抹掉所有尚可分叉的信息。

常见的语义口号是:pφ 当且仅当每个包含 pM-泛型 G 都使 M[G]φ。在建立足够多泛型并证明力迫定理后,这个刻画成立;它不是基础定义,否则“力迫关系可在 M 内定义”的关键事实会被循环依赖于外部扩张。

不同教材的原子递归外观可能不同:可使用稠密条款、regular open Boolean 值或先定义子集关系。只要证明它们给出同一真值引理,便是等价呈现。次序方向若反转,所有 qp 的“加强”解释也必须同步反转。

推论与应用

对任意句子 φ,决定它的条件

{p:pφ 或 p¬φ}

是稠密的。给定 p,若某个加强迫使 φ 就取它;若没有,则否定条款本身给出 p¬φ。这保证泛型滤子会在每个公式上进入一个确定分支,而不要求最弱条件决定全部事实。

力迫关系把关于未来扩张的语义问题转成地面模型中的组合问题。证明某偏序迫使 CH 失败、保持基数或不加入新可数序列,实际就是分析哪些条件迫使哪些名字陈述,以及相应决定集是否稠密。

可定义性引理说明:对每个固定公式 φ,关系“pφ(τ¯)”由集合论公式在 M 内定义。配合真值引理,这两部分组成力迫定理。若换成真类力迫,可定义性或真值引理都可能失败,必须额外验证,不能把符号 当作自动存在。

参考资料
  • Thomas Jech, Set Theory, 3rd millennium ed., Springer, 2003, Chapter 14, the forcing relation and forcing language。
  • Kenneth Kunen, Set Theory, College Publications, 2011, Chapter IV, §§1–2, forcing predicates and generic extensions。
  • John L. Bell, Set Theory: Boolean-Valued Models and Independence Proofs, 3rd 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Chapters 1–2, Boolean values and forcing semantics。
关系图谱6 个相邻概念 · 1 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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