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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归纳法

Transfinite induction

若性质在每个序数处由所有更小序数上的成立推出,则它对全部序数成立。

形式陈述

P(α) 是关于序数的性质。超限归纳原理断言:若对每个序数 α 都有

(β<αP(β))P(α),

P(α) 对所有序数成立。等价的三段式把证明分成 P(0)、由 P(α) 推出 P(α+1) 的后继步,以及对极限序数 λ 由所有 P(β)β<λ)推出 P(λ) 的极限步。对某个固定序数 γ,同样可只在 α<γ 的初段上归纳。

直觉

普通归纳只沿 0,1,2, 前进;超限归纳还允许没有直接前驱的极限阶段。关键不是寻找“前一个元素”,而是假设所有更小阶段都已完成。

例子与边界

要证明每个序数都满足性质 P,若结论失败,则反例类有一个最小序数 α;其所有更小序数都不是反例,归纳假设便迫使 P(α) 成立,产生矛盾。三段式中极限步不可遗漏:只证明后继步无法覆盖 ωω2 等极限序数。超限归纳是一个关于公式或类性质的模式,不意味着“全部序数构成可逐项遍历的集合”。若论域只是一般良基关系,也可得到良基归纳,但需把“更小”替换为该关系。

推论与应用

超限归纳用于证明序数算术定律、递归构造的唯一性、集合秩层级性质以及良序算法终止。最小反例法正是其常用证明形式。

参考资料
  • Thomas Jech, Set Theory, 3rd millennium ed., Springer, 2003,Ch. 2, transfinite induction on ordinals。
  • Kenneth Kunen, Set Theory, College Publications, 2011,Ch. I, transfinite induction and minimal counterexamp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