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陈述
在所采用的集合论背景中,集合是可作为成员关系
直觉
集合把若干对象视为一个整体,并忽略排列、重复和书写方式。学习时应严格区分“对象属于集合”与“一个集合包含于另一个集合”。
例子与边界
推论与应用
集合是关系、函数、代数结构、拓扑空间和概率空间的承载对象。外延性、子集、幂集和笛卡尔积进一步把对象汇集发展为可比较的结构语言。
参考资料
- Paul R. Halmos, Naive Set Theory, 1960; Dover reprint 2017, §§1–5。
- Richard Hammack, Book of Proof, 3rd ed., 2018, Chapter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