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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群

Quotient group

将正规子群压成单位元后,在其陪集商集上诱导出的群。

条目类型
定义

形式陈述

NG正规子群。在 G 上定义

aNba1bN.

等价类是左陪集 aN,所得商集记作 G/N。在这些类上定义

(aN)(bN)=abN.

这一定义必须先证明与代表元无关。若 a=an1b=bn2,其中 n1,n2N,则

ab=an1bn2=ab(b1n1b)n2.

正规性保证 b1n1bN,所以 ababN,即 abN=abN。因此运算良定义。结合律从 G 继承,单位元是 N=eN,逆元是 (aN)1=a1N;于是 G/N 成为,称为 GN 的商群。

自然投影

π:GG/N,ggN

是满群同态,且 kerπ=N。有限情形下,商群的阶就是陪集数:

|G/N|=[G:N]=|G||N|.
直觉

商群把 N 内的变化宣布为不可观察。两个元素 a,b 得到同一个新元素,当且仅当它们相差一个 N 中的因子;整个 N 因而塌缩成新群的单位元。其余陪集不是被删除后的残片,而是按同样规则合并出的等价类。

正规性表达“这次忽略与乘法相容”。若先替换 a 的代表元再乘 b,夹在中间的 N-因子会被 b 共轭;只有共轭仍留在 N 中,结果才落回同一个陪集。代表元计算中的这一行,正是正规性不可省略的原因。

自然投影还给出商群的操作性含义:先在 G 中计算,再投影到陪集,与先投影再在商群中计算完全一致。商群保留的正是所有无法区分 N 内元素的群论信息。

例子与边界

在加法群 Z 中,nZ 正规,商群 Z/nZ 的元素是余数类,运算为

(a+nZ)+(b+nZ)=(a+b)+nZ.

通常的“模 n 运算”正由这个商群构造得到,无需另加运算规则。

符号同态 sgn:S3{±1} 的核是 A3,所以 S3/A3C2。两个陪集分别记录偶置换和奇置换;商群忘掉每个类别内部的具体置换,只保留奇偶性。

在正方形对称群 D4 中,旋转子群 r 正规且指数为 2

D4/rC2.

商群只辨别一个对称是旋转还是反射。反射子群 s 不正规,左右陪集不同,因而不能用同一公式在其陪集集合上定义群运算。

商群通常不应被看成 G 的子群:它的元素是集合 gN,不是原来的单个元素。即使偶然能找到与 G/N 同构的子群,也需要额外选择,未必规范存在。类似地,G/NH 只表示存在保运算双射,不表示两个底层集合字面相等。

推论与应用

商群具有一个精确的因子化性质。若 φ:GH 是群同态且 Nkerφ,则存在唯一同态

φ¯:G/NH,φ¯(gN)=φ(g),

使 φ=φ¯π。良定义性正来自 gN=gNg1gNkerφ。因此凡是“看不见 N”的同态都会、也只能经过 G/N

N=kerφ 时,诱导映射不再有碰撞,得到第一同构定理

G/kerφimφ.

第二同构定理研究任意子群投影到 G/N 后的核与像;对应定理描述商群的全部子群;第三同构定理则说明沿正规链分两步取商与一次取商相容。

把交换子子群 [G,G] 商掉得到阿贝尔化 Gab;把自由群商掉关系的正规闭包得到群的呈示。两者都体现同一个设计原则:先指出希望视为单位元的关系,再取能与乘法相容的最小正规子群作为核。

参考资料
  • David S. Dummit and Richard M. Foote, Abstract Algebra, 3rd ed., Wiley, 2004, §3.1.
  • Michael Artin, Algebra, 2nd ed., Pearson, 2011,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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