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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系统

Formal system · Formal calculus

由符号、形成规则、公理与推导规则组成的精确定义系统。

形式陈述

一个形式系统通常写成四元组 (Σ,F,A,R)Σ 是指定的符号表,F 是合式公式集合,AF 是公理,R 是推导规则。常见可有效处理的系统取有限或可数符号表,并让每条规则只有有限多个前提;但这不是“形式系统”一词在所有文献中的逻辑必然条件,亦存在不可数语言和无穷前提演算。标准有限证明中的定理,是从公理经有限次规则应用得到的公式。

直觉

形式系统把“什么句子合法”与“什么推理允许”完全写成机械规则,使证明可以逐步检查,而不依赖自然语言中的省略和暗示。

例子与边界

命题逻辑、皮亚诺算术与 ZF 集合论都是形式系统。形式系统只规定语法和推导;公式在某个模型中是否为真属于语义问题,不能与“可证明”混为一谈。

推论与应用

它是命题逻辑、一阶逻辑、类型系统、自动机语言以及机器可检查证明的共同入口。

参考资料
  • Herbert B. Enderton, A Mathematical Introduction to Logic, 2nd ed., §1.
  • Elliott Mendelson, Introduction to Mathematical Logic, 6th ed., Chapter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