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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正合列

Split exact sequence · Splitting lemma

短正合列通过同态截面或回缩与子对象和商对象相容地分解。

形式陈述

R-模的短正合列为

0AuBvC0.

若存在 R-模同态 s:CB 使 vs=idC,则称它分裂s 称为 v 的截面。以下条件等价:存在这样的截面;存在回缩 r:BA 使 ru=idA;存在与原列箭头相容的同构

Φ:ACB,Φ(a,c)=u(a)+s(c).

这里“相容”意味着 Phi(a,0)=u(a)vΦ(a,c)=c,不只是抽象地知道 B 与某个直和同构。由截面构造回缩时,每个 bB 都有唯一分解

b=(bs(v(b)))+s(v(b)),

第一项落在 kerv=imu;反向构造同理。这个等价性属于模或更一般的阿贝尔范畴。群的短正合列若分裂,通常只得到半直积 BAC;只有相应作用平凡时才是直积。

直觉

短正合列A 正好占据 B 中被 v 压成零的部分,而 C 记录余下的商信息。分裂要求能在 B 内选择一份保持代数运算的 C:先从 C 提回 B,再投影出去必须原样返回。有了这份副本,B 的每个元素都能唯一拆成“核方向”和“商方向”,扩张中不再有把两者缠在一起的额外信息。

这份选择往往不是自然的。不同截面会给出不同补模,正如同一向量子空间可以有许多补空间;分裂只断言至少存在一种相容拆法,并不指定首选坐标。

例子与边界

向量空间的每个短正合列都分裂。给 u(A)B 选一组基并扩充为 B 的基,剩余基向量张成补空间 W;限制 v|W:WC 是同构,其逆与包含映射复合便给出截面。不过换一组扩充基通常会得到另一截面,所以“总能分裂”不等于“自然分裂”。

相反,对 n>1

0Z×nZqZ/nZ0

作为 Z-模不分裂。若有同态截面 s,则 s([1]) 应是 Z 中被 n 消去的非零元素,但 Z 无挠,矛盾。集合意义下可以为每个剩余类挑代表元,却不能让这种选择同时保持加法;因此集合截面不足以证明分裂。

群扩张还展示另一条边界:1C3S3C21 分裂,因为一个换位给出 C2 的同态截面,但 S3 非阿贝尔,所以它是 C3C2,不是 C3×C2

推论与应用

分裂引理把截面、回缩与直和三种语言互相转换。处理链复形、投射模和内射模时,可以选择最容易验证的一端:投射对象使指向它的满射可分裂,内射对象使从它出发的单射可分裂。模同态保证所选副本尊重标量作用;商模则解释 CB/u(A) 为何只给出商信息,而没有自动提供返回 B 的同态。

分裂还说明某些扩张不携带新的粘合数据,但不能据此把所有正合列都当作直和。非分裂扩张正是 Ext 群与同调代数要测量的对象;在具体问题中,先证明分裂存在,再讨论选择是否自然,通常比直接写下一个抽象同构更可靠。

参考资料
  • Joseph J. Rotman, An Introduction to Homological Algebra, 2nd ed., Springer, 2009, Chapter 1, split exact sequences and the splitting lemma.
  • Charles A. Weibel, An Introduction to Homological Algebra,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4, §1.3, split sequences and additive catego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