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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chke 定理

Maschke's theorem

当域特征不整除有限群阶时,每个有限维表示都完全可约。

条目类型
定理

形式陈述

设群 G 的底集是有限集F 为域,且域特征满足 charF|G|,等价地说 |G|F 中可逆。Maschke 定理断言:G 的每个有限维 F-群表示 (ρ,V) 都完全可约。具体而言,若 WVG-不变子空间,则存在 G-不变补空间 U,使得

V=WU.

由此归纳可得:每个有限维表示都同构于有限个不可约表示的直和。用代数的语言,该条件下群代数 F[G] 是半单代数;反之,若 charF 整除 |G|,则 F[G] 不半单。

直觉

问题出在"补空间"上:不变子空间 W 总有线性补,但任取的补一般会被群作用扭到别处,不再是同一个子空间。Maschke 的想法是用群作用本身来修正:任取一个到 W 的线性投影 P:VW,把它沿群平均,

P=1|G|gGρ(g)Pρ(g)1,

求和把所有"从某个群元素视角看到的 P"叠加起来,所得算子与每个 ρ(g) 交换,仍是到 W 的投影,于是 kerP 就是所求的不变补。这是数学中反复出现的"对称化"技巧:对整个对称群平均,就得到对称的对象。整除条件在这里现出原形——平均需要除以 |G|,特征整除群阶时这一步无法进行,定理也随之失效。有限性同样用在刀刃上:求和只对有限群有意义。

例子与边界

G=S3 以置换坐标的方式作用在 C3 上。直线 W=span{(1,1,1)} 显然不变;Maschke 定理保证有不变补,实际上 U={x:x1+x2+x3=0} 就是,且 U 是二维不可约的标准表示,于是 C3 平凡表示 标准表示。特征 0 的域(如 C)永远满足假设,故复表示论可以完全建立在"分解为不可约块"之上。

特征整除群阶时定理确实失败。设 G=Cp=g,域为 Fp,令 ρ(g)=(1101);由 ρ(g)p=(1p01)=I 知这是合法表示。直线 span{e1} 不变,但它是唯一的不变直线(ρ(g) 的特征向量只有 e1 的倍数),因此没有不变补。要注意失败的准确含义:此时群代数不半单,存在不能分解的表示,但并非每个表示都坏——平凡表示照样不可约。

有限性假设也不能省去。无限群 ZC2 上由 1(1101) 给出的表示同样只有一条不变直线,没有不变补;对紧群需要用 Haar 积分代替有限平均才能挽回结论。另外,域不必代数闭:完全可约性在 charF|G| 下对任意域成立,但不可约成分会随域改变,例如 C3 的二维旋转表示在 R 上不可约,扩到 C 后分裂为两个一维特征。

推论与应用

Maschke 定理把有限群的表示论化归为不可约表示的枚举与组合:既然一切表示都是不可约块的直和,只需掌握有限多个不可约表示即可。这是特征标理论的出发点,也与 Artin–Wedderburn 结构定理衔接——一般域上,半单的 F[G] 分解为有限个除环上的矩阵代数的直积;当 F 是代数闭域时,这些除环就是 F,才可直接写成 F 上矩阵代数的直积。该分解编码了不可约表示的同构类与维数。在 F=C 时还可对内积作同样的群平均,使每个表示酉化,不变补即正交补,这一思路延伸为有限群上的 Fourier 分析。当 charF 整除 |G| 时,完全可约性失效,研究不可分解表示的模表示论由此展开。

参考资料
  • Jean-Pierre Serre, Linear Representations of Finite Groups, Springer, 1977,Ch. 1, Maschke theorem and complete reducibility。
  • David S. Dummit and Richard M. Foote, Abstract Algebra, 3rd ed., Wiley, 2004,Ch. 18, averaging argument for finite-group representations。
关系图谱12 个相邻概念 · 1 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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