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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理Theorem

Jordan 标准形

Jordan canonical form · Jordan normal form

在特征多项式分裂时,把有限维算子表示成 Jordan 块直和。

形式陈述 ​

设 V 是域 F 上的有限维向量空间,T:V→V 为线性算子,且其特征多项式在 F 上分裂(即可写成一次因子之积;F=C 时自动成立)。对整数 k≥1,k 阶 Jordan 块定义为

Jk(λ)=(λ1λ⋱⋱1λ)∈Fk×k.

定理断言:存在 V 的一组基,使 T 在其下的矩阵是若干 Jordan 块的块对角直和,且出现的块按(特征值,尺寸)计的多重集由 T 唯一决定。在特征多项式分裂的条件下,两个方阵相似当且仅当它们有相同的 Jordan 块多重集。

固定特征值 λ,各块尺寸之和等于它的代数重数,块数等于特征空间 ker⁡(T−λI) 的维数,最大块尺寸则等于 (x−λ) 在极小多项式中的指数。

直觉

特征向量不足以组成基时,可以向后补成链。在一个 Jordan 块的链基 v1,…,vk 上,

Tvj=λvj+vj−1,v0=0.

第一个向量是特征向量;对后续向量,减去缩放部分后,(T−λI)vj 恰好落在前一个向量上。连续作用 j 次,vj 才变成零。块的长度因此记录一条链需要多少次消去。

每个块都写成 λI+N,其中 N 是向前移一格的幂零算子。把各块合起来得到 T=D+N,D 可对角化、N 幂零,且二者交换。若全部块的尺寸都是 1,幂零部分就是零,Jordan 形便成为对角形。

例子与边界

最小的例子:(2102)=J2(2) 本身已是标准形。其特征多项式为 (x−2)2,但解 (T−2I)v=0 只得到一维解空间,几何重数 1 小于代数重数 2,故不可对角化;极小多项式 (x−2)2 的指数 2 正是最大块尺寸。

比较 J2(0)⊕J2(0) 与 J2(0)⊕J1(0)⊕J1(0):两者的特征多项式同为 x4、极小多项式同为 x2,但前者秩为 2、后者秩为 1,故并不相似。这两个多项式分别记录总尺寸与最大尺寸,中间的块分配还要进一步确定。

令 dj=dim⁡ker⁡((T−λI)j),并取 d0=0。一个尺寸为 k 的 λ 块对 dj 的贡献是 min(j,k),其他特征值的块贡献为零。因此 dj−dj−1 恰是尺寸至少为 j 的块数;逐个取差,就能恢复全部块尺寸。块的排列及链基可以变化,这些计数始终相同。

实矩阵 (0−110) 的特征多项式 x2+1 在 R 上不分裂,所以无法在实数域中写成本页定义的 Jordan 块。扩域到 C 后,它对角化为 diag(i,−i);保持实数表示时,则使用把共轭特征值配成 2×2 块的实标准形。

Jordan 结构可能在微小扰动下改变。把 J2(0) 的左下角改成实数 ε>0,特征多项式就从 x2 变为 x2−ε,特征值分裂为 ±ε,矩阵随即可对角化。浮点计算因此通常用Schur 分解的正交或酉坐标表示谱结构,并由QR 算法计算特征值;精确 Jordan 块更适合符号分析。

推论与应用

Jordan 形先把 V 分解为各广义特征空间的直和,再在每个空间内选择链基。它也展示了Cayley–Hamilton 定理为何成立:一个 λ 块的尺寸至多为 λ 的代数重数,因此特征多项式含有足够高次的 (x−λ) 来消去这个块。

将 t 作用定义为原算子后,一个单Jordan块对应一个不可分解模;Krull–Schmidt 定理用端同态的核像稳定证明更一般有限维模的不可分解直和块唯一,不要求作用仅由一个算子生成。

在实数或复数计算中,对 k 阶单块 J=λI+N,因 Nk=0,矩阵指数只留下有限项:

etJ=eλt(I+tN+t22!N2+⋯+tk−1(k−1)!Nk−1),

因此线性常微分方程组的解含有 tjeλt 型分量,最高多项式次数由对应块的长度减一给出。离散迭代则用 Jn 的二项式展开:在实或复数域上,线性递推的非零特征根 λ 若重数为 m,相应解由 λn,nλn,…,nm−1λn 张成。零特征值对应幂零块,其贡献在有限步后消失。

同样的导数机制可推广到一般 primary 矩阵函数:最大 Jordan 块长规定每个特征值处需要多少阶导数,Hermite 插值再把这些有限数据写成矩阵多项式。它也区分同一特征值统一分支与主值分支,不能只把所有对角元素送入标量函数。

参考资料
关系图谱20 个相邻概念 · 3 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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