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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概率

Conditional probability

在已知正概率事件 B 时用 P(A∩B)/P(B) 更新事件 A 的概率。

形式陈述

在概率空间 (Ω,F,P) 中,对事件 A,BFP(B)>0,定义

P(AB)=P(AB)P(B).

固定 B 后,AP(AB) 本身是 F 上的概率测度。乘法公式为

P(AB)=P(B)P(AB),

P(A)>0,也等于 P(A)P(BA);由此得到 Bayes 公式。

直觉

已知 B 发生后,样本空间有效地缩小为 B,原概率在这部分重新归一化。条件概率不是把 B 从公式中“代入”,而是改变用于比较事件大小的基准总量。

例子与边界

掷公平骰子,已知结果为偶数时,结果大于 3 的条件概率是 2/3。当 P(B)=0 时比值没有定义;连续模型中对 X=x 的条件分布需借助正则条件概率或密度,不能直接用 0/0

推论与应用

条件概率组织贝叶斯推断、全概率公式、随机过程转移和条件期望。条件化可能改变独立性;事件在无条件下独立,并不保证给定第三事件后仍独立。

参考资料
  • Patrick Billingsley, Probability and Measure, 3rd ed., Wiley, 1995,§4。
  • Sheldon Ross, A First Course in Probability, 10th ed., Pearson, 2019,Ch. 3。